关于十一的辩论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post/20240225

关于十一的神学辩论

支持十一的人很多, 但其理由大多并不靠谱.

有的不过是引用几节旧约的经文, 证明十一是多么重要, 但在论证这些是否适用于新约之前, 引再多旧约经文也没用.

有的认为十一并不属于献祭礼仪, 所以永久有效. 如 十一知多少 所述, 十一与摩西律法的多方面是密切耦合的, 难以独立出来.

主耶稣的圣殿税

[太 17:24]到了迦百农,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丁税约有半块钱〕么?
[太 17:25]彼得说:纳。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
[太 17:26]彼得说:是向外人。耶稣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
[太 17:27]但恐怕触犯他们,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他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

这个丁税一般理解为是 出30 的赎罪银, 但这不重要.

主耶稣的逻辑是: 儿子是免税的.

若儿子不应交丁税, 大概也不应交十一. 儿子是来继承产业, 不是承包地产.

十一的法理根源是迦南地是上帝的, 上帝把其赐给以色列为业, 因此收取十分之一的出产. 十一相当于所要缴纳的租金.

主耶稣是迦南地(以及全地)的法定继承人, 是所有者. 主耶稣会向门徒收取十一吗? 他称他们为弟兄, 为他们舍命, 他们是一体的. 新妇并不是新郎的租户.

迦南地是以色列的应许之地, 主耶稣自己是门徒的应许之地, 是他们的产业. 主耶稣自己是初熟的果子, 是头生的. 这初熟的果子献给了上帝, 上帝又赐给了门徒.

主耶稣并不同于亚伦, 教会的身份地位也并不等同于以色列. 这个身份的变化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

从这方面来说, 是否缴纳十一不仅是经济问题, 而是关乎儿女的名分, 关乎主所立的新约.

最低标准

有人说十分之一是旧约标准, 对新约来说是最低要求, 门徒的奉献应该高于十分之一. 此说看似属灵, 但遗憾的是, 这并不是实事, 也不够全面.

1, 旧约从未以十分之一之数来要求所有人. 以色列中的寄居者, 雇工, 失去土地的穷人, 这些从来都不需要缴纳十一之物. 相反, 其中一些人是十一之物的领取者.

一个路得一样的寡妇, 在旧约不需要缴纳自己拾取的麦穗的十分之一, 等她加入了新约的教会, 反而要缴纳十分之一吗?

新约门徒应该比旧约更有热心吗? 或许吧. 但同时, 新约中上帝及其教会难道不应比旧约更有恩慈与怜悯吗?

另一方面, 外邦人, 祭司家族, 同样不需要缴纳十一. 这是由旧约的神学框架决定的.

可见, 认为所有新约门徒应该奉献高于十分之一是过于想当然了.

2, 奉献上帝与教会收取的奉献是两个概念. 门徒当然应该全然献给上帝, 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把所有财产都交给教会. 前者的奉献是广义的, 包括整个生命, 并不仅限于钱财, 也不仅限于交给教会. 而教会收取的 “奉献” 仅是借用了前者的词汇.

有人会说十分之一都不愿拿, 又上哪里去谈奉献全人呢? 这就是混淆了这两种 “奉献”. 一个厨师认真的做菜, 一个警察认真的抓小偷, 这也同样是全职服事. 并不是要把所有财产变卖交给教会, 然后全职传道, 才算奉献全人.

3, 新约门徒虽应执行更高的标准, 但同时也拥有更高的权柄与自由. 园主的儿子应该比佃户更爱园主, 但这并不意味着儿子应该比佃户缴纳更多的租金给园主.

麦基洗德与亚伯兰

James Jordan 在 “the law of the covenant” 一书中给出了很有挑战性的论证:

麦基洗德拿饼与酒祝福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献十一给麦基洗德, 这是麦基洗德祭司体系下的十一制度. 亚伦祭司体系下的十一是以此为基础的, 换言之, 是麦基洗德祭司体系下的特例. 基督徒不在亚伦祭司体系之下, 但却在麦基洗德祭司体系之下, 因此需要遵守此体系下的十一. 亚伦体系下的相关规定虽是特例, 却是进一步了解十一的途径, 仍然具有约束力, 只需根据所处环境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亚伯兰把十分之一的战利品交给麦基洗德, 是否足以奠定十一制度呢?

无疑, 亚伦十一与此有渊源, 但两者也有很大不同. 亚伯兰是自愿奉献的, 并没有证据表明有这样的制度. 这件事是一次性的, 在之前与之后, 亚伯兰未必要把收入的十分之一献给麦基洗德. 而摩西的什一也并不包括战争所得, 而且不献是要受咒诅的, 这两者性质并不相同.

而且, 亚伯兰不是因为献上十分之一而蒙福, 而是先受到了麦基洗德祝福, 然后才献的礼物. 这与现行的十一蒙福教导是相反的.

在伯特利, 雅各许愿如果平安归来就献上十分之一, 这进一步强化了亚伦十一, 但这也同时证明当时并没有十一制度. 如果从亚伯兰开始他们一直献十一给上帝, 雅各岂不是早有这样的义务? 又如何再许愿呢?

从圣经神学的角度来说, 这两者与摩西十一是相关的, 但这些并不能成为十一的法理学基础.

在本文看来, 亚伯兰这件事与摩西使用从埃及带来的财物修建会幕是对应关系: 两者都是上帝施展大能拯救百姓脱离奴役归来途中, 都是献上掳掠的战利品, 前者在旷野领受饼与杯, 后者在旷野领受吗哪与磐石之水. 所不同的是, 亚伯兰是自愿的献上十一, 而建会幕时是各族长及百姓自愿的献上礼物. 后者不受十一之数限制, 以色列领受了长子的名分, 上帝显现并向以色列说话, 上帝之名通过会幕住在民间, 上帝的使者行在他们之前… 这比亚伯兰时期是更进一步了. 若如此, 就存在一个从十一到自由的对比.

至于之后利未人的十一之物, 是关于以色列人得迦南地后的规定.

有人会以 来7 为依据, 认为亚伯兰所纳十一与利未人所收十一相关. 本文认为, 这种献与收反映的是宗教地位, 利未人收取百姓十一, 说明利未人高于百姓, 而亚伯兰献十一给麦基洗德, 说明麦基洗德高于亚伯兰, 进而高于利未人. 来7 正是这样的思路. 这与两种十一是否性质相同无关, 只要都是奉献财物就可以.

当然, 这并非是说两者毫不相关, 而是不能机械化的看待. 它们出于上升螺旋的不同层次, 这个上升的总趋势是从十一到自愿, 从物质到属灵.

来7 将主耶稣与麦基洗德相类比, 主耶稣是麦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 那么, 既然亚伯兰缴纳十一给麦基洗德, 我们是否也应当缴纳十一给主耶稣呢? 这仍然要从上升螺旋来看. 主耶稣并不是麦基洗德的重复, 若说后者是属地的, 前者则是属天的. 后者表现了主耶稣的一些属性, 但正如旧约的各种仪式, 它们并不是实体, 而是影子. 麦基洗德的饼与杯不过是地上的饮食, 正如其收取的十一不过是地上之物. 主耶稣所赐下的却是自己的身体与宝血, 主耶稣所要收取的是得救之人.

[约 4:35]你们岂不说到收割的时候还有四个月吗?我告诉你们,举目向田观看,庄稼已经熟了〔原文是发白〕,可以收割了。
[约 4:36]收割的人得工价,积蓄五谷到永生,叫撒种的和收割的一同快乐。

十一与利未人

Jordan 意识到摩西十一是无法直接应用的, 提供了解决办法:

他认为, 利未人是会堂的工人, 这与教会从业人员是一样的. 虽然新约人人都是祭司, 但旧约以色列其实也是祭司. 十一不是给祭司, 而是给工人的. 此外, 十一是献到耶城的, 既然圣殿被毁, 自然无法再去. 但第三年的是给本城的长老的, 用于本地的利未人及寡妇. 因此, J 认为十一应该给本教会的长老, 由他们来给本会的工人.

但这恐怕是过于追求结果了. 利未人可不仅是职业, 而是上帝赋予了其不同于百姓的身份. 他们可以办理会幕的事, 其他人摸会幕是要处死的. 祭司-利未人-百姓, 这个等级制度是有神学内涵的, 对应着 圣所-院子-迦南地. 百姓在地里工作, 奉献土地出产给利未人. 利未人在院子里工作, 奉献给祭司. 祭司在圣所工作, 祭司不纳十一. 十一不仅是经济制度, 也是宗教等级的体现.

以色列虽然被称为祭司的国度, 但并非人人享有祭司权利, 这与新约的人人祭司并不是一回事. 新约中牧师与长老, 长老与信徒之间并不存在宗教身份上的本质区别. 新约并没有利未人, 正如同新约没有割礼.

也不要忘了, 旧约圣殿的工人不仅有利未人, 还有其他妇女, 以及基遍人. 他们很可能是不领取十一的. 而利未人也并不仅是在圣殿工作, 也在各处城邑工作.

如果利未人对应新约工人, 那么旧约祭司家族又对应谁呢? 如果信徒对应着旧约普通祭司, 那么, 祭司要反过来给利未人缴纳十一吗?

而且, 旧约中君王, 士师, 长老, 先知都不领取什一. 他们算不算工人呢? 如果旧约的先知依靠的是自愿奉献, 为什么新约的先知反而要靠十一之物呢?

在本文看来, 宣教士, 更像是差派到外邦的先知或者使徒类似职位. 传道人更像是犹太会堂的文士. 牧师看起来更像是祭司的工作. 但无论工作上的相似与否并不能决定他们是否享有十一.

[出 36:1]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并一切心里有智慧的,就是蒙耶和华赐智慧聪明、叫他知道做圣所各样使用之工的,都要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做工。
[出 36:2]凡耶和华赐他心里有智慧、而且受感前来做这工的,摩西把他们和比撒列并亚何利亚伯一同召来。
[出 36:3]这些人就从摩西收了以色列人为做圣所并圣所使用之工所拿来的礼物。百姓每早晨还把甘心献的礼物拿来。

利未人的工作是基于血缘的, 而新约的用工原则是按照圣灵恩赐, 这与修建圣所的模式类似. 从这个角度来说, 新约工人对应的并不是利未人, 而是比撒列(犹大), 亚何利亚伯(但), 并一切耶和华赐他心里有智慧而且受感前来做工的人.

第二, 用第三年的十一来给本教会这是很有趣的提法. 但既然耶城不去了, 那相应的花销也就不存在了. 本城长老有什么权力来收取其余五年的十一呢?

而且, 本城和本教会是有区别的, 把本城长老等价为本教会长老是需要论证的. 本城成立一个联合会来收取十一是否更合理呢?

第三, 把迦南土地出产的十分之一替换为个人财产增加值的十分之一并不是一句 “以色列以农耕为主, 所以十一才偏重土产” 就能辩护的.

本文认为, 上帝把十一作为利未人在会幕工作的酬劳, 这体现了上帝顾念这些工作人员, 不会不给其养生之物. 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帝建立了宗教工作人员得十一为报酬的制度. 利未人得十一(的一部分)仅是这个大原则下的特例, 这仅适合当时的情形.

教会不应亏待工作人员, 这才是普适原则, 而这与十一并没有必然关系.

理论上, 摩西十一本身并不是为利未人, 而是上帝宣布为己有, 归耶和华为圣, 之后才又赐给了利未人. 换言之, 即便没有利未人, 十一仍然是属于上帝的, 这与初熟之物类似.

对于其他工作人员, 比如先知, 使徒, 上帝从来是使用十一之外的财物来供应.

到了新约, 上帝有宣布全地的十分之一是自己的吗? 并没有. 这样, 也就更谈不上把十一赐给谁了.

非要说有十一, 圣徒就是上帝分别为圣的十一, 就是地上初熟的果子.

推行十一的弊端

对解经不利

旧约的十一相当复杂, 不难发现, 我们不可能实践摩西的十一. 现行的十一都是经过 “改良” 了的, 事实上只留下了 “十一” 两个字, 其它的内容全都抛弃了. 这并不能算是摩西所说的十一, 更像是君王所收的十一(撒上8).

没人敢否定新约自愿奉献的原则, 但十一奉献与自愿奉献体现了两种不同的精神. 讲员不得不尽力调和两者.

这种实践必然给理解相关经文带来困难.

十一首先是否定了上帝儿女的身份, 其次是压迫弱势群体.

上面提过, 旧约的十一对穷人是有照顾的. 今天的十一呢? 是一视同仁的, 有冠冕堂皇的理由.

他们喜欢讲 寡妇的两个小钱. 他们可曾想过, 收取寡妇两个小钱的圣殿结局如何?

有的牧师说, 我可以随便找有钱人捐款, 根本不缺钱, 让你们交十一是给你们机会.

我们的上帝, 是孤儿的父, 寡妇的伸冤者. 旧约上帝用十一之物喂养他们. 而今日的理论是: 他们有义务缴十一, 缴了就可以发财.

[林后 8:13]我原不是要别人轻省,你们受累,
[林后 8:14]乃要均平,就是要你们的富余,现在可以补他们的不足,使他们的富余,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这就均平了。
[林后 8:15]如经上所记:多收的也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

主耶稣说的是让富人变卖家产, 周济穷人. 圣经所提倡的乃是互补余缺. 而在有的牧师嘴里, 穷人应该多奉献, 这样就会得到更多赐福, 从而变富有. 牧师应该专找贫穷的募捐, 好让他们富起来!

这种逻辑会对穷人形成论断: 你为啥穷啊? 因为你没有奉献, 奉献的不够! 你掠夺了上帝的家! 这是上帝对你的咒诅!

十一对初信者及传福音不利

信仰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有的人会奉献超过十分之一, 有的只愿献十块八块. 这些并不能仅以数字来判断, 因为每个人有自己的特殊情况. 但有了十一这个底线, 这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是积极的压力, 但对另一些人, 他们会对上帝及教会产生错误的理解.

对于慕道友, 或者信徒的家庭亲友, 十一可能会成为他们更多认识上帝的障碍. 如果这个障碍是上帝设立的, 我们可以将其看为是考验. 如果这个障碍是人为设立的, 那么, 绊倒人的人有祸了.

对教会不利

十一会改变牧者对奉献的态度. 当教会资金不足时, 牧者首先想到的是要宣讲十一奉献. 讲台对于没有缴纳十一的会众会有不良情绪, 因为他们被认为是掠夺了上帝之物.

既然十一是当纳的, 会众缴纳十一时就缺少了部分积极奉献时的喜乐.

十一不利于培养会众主人翁意识, 不利于培养成熟有智慧的财富观念.

教会通过十一集资, 可能存在法律问题.

新约是否需要十一

旧约以色列主要时期是一个庞大体系, 以会幕-圣殿-耶路撒冷为中心, 涵盖十二支派。 除了日常献祭制度之外还需要统筹三大节期, 有时持续一周, 甚至一年。固定的十一之物有助于保证社会稳定有序。可以说这是摩西律法在国家层面的制度。

以色列的忠诚度并不高, 连拜偶像的事也是常有. 即便规定了十一, 利未人也常常不得不回家自谋生计. 如果没有这个规定, 后果显然更糟糕.

新约教会则是去中心化的, 人数不会太庞大, 不需要统一规划. 有特殊的事情可以举办专项的募捐.

从实用的角度来说, 新约教会似乎并不需要十一制度.

从信仰的角度来说, 自愿奉献更符合基督教信仰的特质.

有牧者喜欢引用玛3, 说, 献上十一, 必得加倍回报, 否则就受咒诅而贫穷. 在旧约体系下这对于部分人或许是真的, 但这是否适用于新约, 适用于外邦, 适用于所有人? 如果十一本身不适用于新约, 那么十一的赐福与咒诅自然也无从谈起.

十一是地的出产, 与迦南地相关, 出自于地. 亚伦祭司体系同样与迦南地有关. 先知是比祭司更为 “属灵” 的身份, 先知的业务范畴不受地的束缚. 先知如以利亚的生活来源靠的是以色列及外邦的自愿奉献, 而不是来自地的十一. 圣殿本身由自愿奉献的礼物而建, 道理是类似的.

主耶稣与使徒的事工都没依靠十一, 这未必是当时的外界条件使然, 而是这更符合其所传之道. 看来, 自愿奉献足以维持教会运转.

如果收不到足够自愿奉献, 那么, 有多种可能: 一是会众的生命不够, 二是奉献款的使用有问题, 三是牧者不合格. 推行十一能改善这三方面问题吗? 恐怕只能是掩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