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知多少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post/20240220

十一奉献是常被提起的话题, 虽然算不上基础的教义, 但在实践中却有很大影响.一些教会把十一奉献写入基本法, 成为不可撼动的传承. 另一些教会认为十一是旧约制度,新约不再施行. 此问题在教内存在着严重分歧, 但在十一奉献成为政治正确的教会中, 迫于舆论压力, 很少有人会公开表达异议.

本文观点倾向于后者. 但本文的目的并非是要一口否定十一,而是要探究一些可能被各方忽略的细节.

本文中的十一均是指摩西律法中的十分取一之物.

摩西律法中的十一

十一与迦南地有关, 是土地的出产.

[利 27:30]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
[利 27:31]人若要赎这十分之一的什么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利 27:32]凡牛群羊群中,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
[利 27:33]不可问是好是坏,也不可更换;若定要更换,所更换的与本来的牲畜都要成为圣,不可赎回。
[利 27:34]这就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以五谷, 牛羊为主.

渔夫不需要交十分之一的鱼, 手工业者不需要交十分之一的手工, 军人不需要交十分之一的军饷, 收废品的不需要交十分之一的废品. 这些并不是地的出产.

同理, 受赠礼物, 遗产, 嫁妆, 变卖固定产所得, 商业贸易的利润, 政府税收等均不需缴纳十一.

要注意, 以色列的土地制度可不止十一, 还包括赎回条例, 安息年, 禧年条例, 播种收割条例. 其实从分地开始, 上帝对迦南土地是有整全的规划的, 十一是其有机组成.

我们今天的土地或者职场制度与摩西的土地制度没什么可比性. 比如地不可永卖, 禧年要回归原主, 即使被卖为奴也要得自由, 这就保证了农夫不会越来越穷. 在这个基础上, 不管地之多少, 都要交十分之一的出产. 同时也规定君王不可以过度征税.

十一是迦南土地出产的十分之一, 不是收入的十分之一.

九只羊交零只, 二十五只羊交第十只和第二十只, 不可更换.

农场主要交所产粮食(不刨除成本)的十分之一, 农场雇工不需要交自己薪水的十分之一.

有人说摩西时期处于农业社会, 所以才会那样规定, 到了商业社会应该改为缴纳工资的十分之一. 但从逻辑上讲, 处于农业社会的背景并不能自动成为此规定的原因, 正如医药不发达不是饮食条例的原因, 科技不发达不是信奉上帝的原因. 相关性不能等同于因果性.

除十一之外, 迦南地的以色列人还要交初熟之物等等.

[出 13:11]将来,耶和华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将你领进迦南人之地,把这地赐给你,
[出 13:12]那时你要将一切头生的,并牲畜中头生的,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

头生的公牛公羊属于耶和华, 头生的儿子也属于耶和华, 后者要赎出来. 这在旧约中是与十一相提并论的制度. 仅提十一而不提头生是有问题的.

十一以实物为主, 并不简单折算为银钱

[申 14:23]又要把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 神。
[申 14:24]当耶和华你 神赐福与你的时候,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
[申 14:25]你就可以换成银子,将银子包起来,拿在手中,往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申 14:26]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乐。

申14提到可以把十一和头生的换成银子, 但这十一是供自己吃喝的, 不是给利未人的. 这部分十一虽然可以换成银子, 但必需全部在耶路撒冷吃喝完, 不能用于别处. 这两种十一是如何调和的本文不讨论, 但从中也可看出十一与节期之间是有内在关系的.

给利未人的十一需要是实物, 这些物一定程度上分别为圣了. 利未人再从其中献最好的十一为举祭之后剩余的物才可以随处吃.

部分十一之物可以赎回, 但这并不是简单的等价市场交易.

并不是所有人都要缴纳十一

祭司家族, 外邦人, 以色列中的寄居者, 雇工, 失去土地的穷人, 手工业者, 奴隶, 等均不需要缴纳十一.

以上所说的都是旧约时期的情况.

十一交给利未人. (也用于救助穷苦人, 孤寡, 及节期吃喝)

[民 18:2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民 18:22]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民 18:23]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民 18:24]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以色列的十一赐给了利未人. 同时, 以色列人不可以挨近会幕, 利未人代替他们. 这两者是不可分的.

初熟之物, 部分祭物, 一般礼物归亚伦.

[民 18: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
[民 18:9]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民 18:10]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民 18:11]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民 18:12]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民 18:13]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民 18:14]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

[民 18:20]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这些并不给利未人, 而是给了亚伦.

亚伦家族不缴纳十一及初熟之物

利未人将自己所得十一的份中的十分之一交给亚伦. 普通百姓不缴纳十一有可能受诅咒而贫穷, 利未人不缴纳十一有可能死亡. (民18:25-32)

亚伦是个大家族, 家族内部没有谁收取其他人的十分之一.

亚伦-利未人-百姓这三者不是平等的, 而是类似于 至圣所-圣所-院子 这样的垂直关系. 交纳十一的路径对应着上升到上帝座前的路径. 换言之, 十一意味着与上帝的一种隔离, 亚伦算是上帝的 “家里人” 所以不交纳十一.

新约中基督是大祭司, 是长子, 信徒是基督的弟兄, 都属于祭司家族.

利未人不从民中收取十一之外的任何财物

在旧约, “十一之物” 与 “甘心乐意” 奉献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两者并没有交集. 并不存在甘心乐意的十一奉献.

十一之外的礼物, 祭物, 自愿奉献等原则上都归给了祭司. 利未人仅以十一之物养生.

亚伦和利未人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产业.

“利未人” 指的是利未族的男人, 不包括女人. 但不是利未人自己, 而是利未人全家不可以有产业. 换言之, 他的老婆孩子也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产业.

[民 8:23]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民 8:24]利未人是这样:从二十五岁以外,他们要前来任职,办会幕的事。
[民 8:25]到了五十岁要停工退任,不再办事,
[民 8:26]只要在会幕里,和他们的弟兄一同伺候,谨守所吩咐的,不再办事了。至于所吩咐利未人的,你要这样向他们行。

关于利未人还有一些规定.

圣所-圣殿自身并不依赖十一及初熟之物.

会幕是摩西组织首领及百姓甘心奉献的, 大多是从埃及掳来的财宝.

圣殿的地皮是大卫王出资购买的, 材料是大卫及大臣另外奉献的, 包括一部分战利品.

所罗巴伯的圣殿是居鲁士王组织奉献的, 包括一部分战利品.

这些都不是来自十一, 十一主要用于支付利未人的工资.

[尼 10:32]我们又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银一舍客勒三分之一,为我们 神殿的使用,
[尼 10:33]就是为陈设饼、常献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节期所献的与圣物,并以色列人的赎罪祭,以及我们 神殿里一切的费用。

圣殿日常运行所需物料也是来自其它收入.

[代下 24:4]此后,约阿施有意重修耶和华的殿,
[代下 24:5]便召聚众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往犹大各城去,使以色列众人捐纳银子,每年可以修理你们 神的殿;你们要急速办理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办理。

圣殿的维修来自其它收入.

新约圣殿主要物料依靠基督的战利品, 以圣徒为材, 由圣灵巧工而成.

犹太会堂也不是用十一修建的.

教会的建筑性质上类似于犹太会堂, 但有的教会将其等同于圣殿. 不管如何, 旧约的十一之物从来不用于宗教建筑物, 不用于购买宗教地产, 也不拿来交房租.

总之, 旧约的十一有其特定用途, 收取上与其它奉献也是分开的, 放在不同的府库中, 专款专用. 而对于收取十一的利未人, 圣经也有多种规定.

今天收取十一的教会中, 若强调的仅是信徒的十一义务, 其它方面避而不谈, 或有不当.

新约中的十一

本部分一些结论来自于简单推理, 并无直接的经文证据, 也没有考证过相关史料. 仅供参考.

圣经新约门徒中的犹太人需要交十一给耶路撒冷.

出身木匠家庭的主耶稣, 渔夫彼得, 手工业者保罗等并不缴纳十一给利未人, 因为他们没有土地出产.

主的其他犹太门徒若无意外, 就要缴纳十一给圣殿系统, 正如他们要遵守摩西的其它规定.

[路 2:22]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献与主。
[路 2:23]〔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头生的男子必称圣归主;〕
[路 2:24]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说,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

主耶稣出生后被父母带到耶路撒冷, 做为头生的献给上帝. 这是旧约初熟之物的规定.

这些都是归给旧约的祭司体系, 而不是归给基督或新约教会.

新约中主耶稣及使徒一切开销都不是来自十一.

当时的祭司利未人等显然不会把犹太人缴纳的十一给主耶稣使用.

主耶稣自己遵守摩西律法, 自然不会要求门徒把十一交给自己, 而不交给圣殿.

[路 8:1]过了不多日,耶稣周游各城各乡传道,宣讲神国的福音。和他同去的有十二个门徒,
[路 8:2]还有被恶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经治好的几个妇女,内中有称为抹大拉的马利亚,曾有七个鬼从他身上赶出来,
[路 8:3]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都是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和门徒。

主耶稣传道经费部分来自于一些妇女提供的财物.

彼得等的经费早期来自于门徒变卖迦南地的田产, 后期依靠各地教会筹集来的捐款.

使徒从未向以色列人及外邦人收取十一

即便在旧约时期, 虔诚的外邦人也从来不纳十一, 初熟之物.

使徒不可能向犹太人收取十一, 自然更不可能向外邦人收.

可以说, 基督及使徒时期教会的所有活动都是由自愿奉献来支撑的. 在不收取十一的前提下, 各样圣工并未有所缺乏.

圣殿被上帝拆毁

同一时期, 耶路撒冷的祭司收取犹太人的十分取一之物, 初熟之物, 各种献祭, 直至他们的殿没有一块石头不被拆毁.

新约奉献原则的旧约起源

新约提到钱财奉献一直是 “甘心乐意” 的自愿原则, 相关教导不算少, 新约并不回避奉献.

[出 25: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出 25:2]你告诉以色列人当为我送礼物来;凡甘心乐意的,你们就可以收下归我。

旧约同样有自愿奉献. 新约的 “甘心乐意” 奉献应该看为是旧约此类奉献的延续与拓展.

[林后 8:3]我可以证明,他们是按着力量,而且也过了力量,自己甘心乐意的捐助,

有人以 “按着力量” 为依据, 认为新约有按收入成比例奉献的原则, 进而把此与十一联系起来. 但类似说法在旧约同样存在:

[申 16:9]你要计算七七日:从你开镰收割禾稼时算起,共计七七日。
[申 16:10]你要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手里拿着甘心祭,献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守七七节。

[申 16: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一年三次,在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却不可空手朝见。
[申 16: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的福份,奉献礼物。

这里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 所献的礼物并不是十一.

按力量与成比例是两回事, 成比例与十一比例又是两回事.

可见, 新约的奉献原则并不是凭空产生的, 而是旧约就存在的. 而这些原则并不起源于十一.

扫罗书信中有不少奉献相关的, 比如自己的薪水问题, 向耶路撒冷圣徒捐输的问题. 扫罗从来没有提及十一, 而总是使用其它理论为依据.

[林前 9:8]我说这话,岂是照人的意见;律法不也是这样说么?
[林前 9:9]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么?

不提十一本身不能证明新约否定了十一, 但在应当提十一的场合提的却是别的, 这足以表明圣经的态度了.

[林前 16:1]论到为圣徒捐钱,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你们也当怎样行。
[林前 16:2]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
[林前 16:3]及至我来到了,你们写信举荐谁,我就打发他们,把你们的捐资送到耶路撒冷去。

有人认为林前16是基于十一或类似原则的. 这在林后有明确的说明, 是哥林多人自愿的, 只是他们组织不力. 与十一没有什么关系. 而且这是给耶路撒冷饥荒的捐款, 筹备多时, 是一个独立的大项目, 并不是他们日常的奉献.

可以说, 新约时期的教会从来没有收取过十一, 而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没人有意见, 自然也无需解释.

教会早期并无十一制度

使徒都没收十一, 其早期继承者不可能轻易改变这一传统. 等使徒的影响力逐渐淡去之后, 中世纪习以为常的制度被引入.

从史料来看, 第一次明确把十一制度化似乎是在六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