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夺取神之物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post/20170525
玛拉基书里有一段流传甚广:
7 万军之耶和华说:从你们列祖的日子以来,你们常常偏离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现在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你们却问说:我们如何才是转向呢?
8 人岂可夺取 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
9 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
10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11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原文是吞噬者〕,不容它毁坏你们的土产。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12 万军之耶和华说:万国必称你们为有福的,因你们的地必成为喜乐之地。
常见的说法是, 十一是属神的, 不奉献就是夺取神的供物, 而按时交十一则会加倍得到祝福, 会越交越多, 不信可以试试. 本文不探讨基督徒是否应该交所谓的 “十一奉献”, 只看上述理解(对旧约的以色列人)是否正确.
其实这是很简单的, 只要注意到 “从你们列祖的日子以来,你们常常偏离我的典章而不遵守”, “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 这个背景, 显然当时的以色列严重违背了上帝的律法, 所以他们正生活在上帝的咒诅之下. 这里上帝不过是在鼓励他们重新遵守典章, 重申上帝的信实.
从更大的背景看, 当时, 通国灵性极为低落, 他们从祭司到百姓都悖逆上帝. 玛拉基书只是列举了几个典型的例子, 这些例子是代表性的而不是独特性的. 祭司应该正确教导律法, 百姓应该忠心遵守律法, 这样上帝才会祝福以色列.
有10节中的 “以此试试我”, 我们直观上会以为这里的 “以此” 是指 “交十一” 这件事, 但是, 从语法上, 这完全可能是指 “在这样的时期/情况下”. 那这就是上帝对当时情况下的特别的应许了, 如此则无法推广到其它时期.
针对这个十分之一, 上帝在此应许的赐福是:
1, “敞开天上的窗户…”, 这是讲雨水.
2, 斥责蝗虫.
3, 葡萄树不掉果.
这三个赐福都是关于土地的, 因为 “十分之一” 本来就是针对土地出产的. 从这我们也可以推测到当时的情形: 他们那里干旱无雨, 蝗虫遍地, 果实早落 – 这些反映的是上帝的咒诅. 他们重新回归律法后上帝会反转这些咒诅.
其实这些赐福并不是什么新的应许, 而是摩西之约的一部分. 早在申命记28章, 这些赐福与咒诅就已经存在了, 上帝只是重申这些, 强调自己是守约的, 勉励他们也要守约.
所以, 这些赐福与咒诅并不是专门针对 “十分之一” 的, 而是与 守约/背约 相关的, 上帝在这里只是把其应用在十一及其它供物上面而已. 换言之, 他们若交了十一, 但在其它方面仍然严重违约, 咒诅仍然不会转为赐福的.
另一方面, 这些咒诅与赐福都是面向以色列整体的, 是 “通国” 的, 不是面向个人的. 不可能只在你家田里下雨, 蝗虫也不会只吃邻居家的庄稼. 个人是否守约并不能决定这个群体是受咒诅还是赐福.
回到现今的应用, 先不管 “十一奉献” 是否正确, 把上文诠释为 “交十一会使你致富, 不交会使你贫穷” 是否有点胡扯的感觉呢?
不妨想想法利赛人, 他们真的交十一, 也真的很富有, 但他们却被基督所弃绝. 而那把两个小钱奉献了的穷寡妇, 我们也相信她一生一直遵守十一, 但问题是, 她为啥还这么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