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太初有道

在牧之滨 https://bin.zaimu.de/post/20120510/

四福音书中,若说马太侧重于表明基督是大卫的子孙、马可强调神的仆人、路加强调人子,则约翰福音更强调的是基督的神性。约翰开篇就与创世纪呼应: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此外1:29-2:11影射着第一个七日,代表着新的创造,这是我们在《五饼二鱼》中提到过的。开篇前十八节经文则是约翰福音的精要,是全文的高度概括,又是整本圣经的纵览。

这十八节经文又以第十四节为分水岭,即“道成了肉身”。在此之前的经文约翰用“光”、“道”来指代那一位,也即道成肉身之前的神的第二位格。约翰的视角是超越了道成肉身的,因为这只是道的作为之一。约翰并没有把世界分割,神是恒古不变的,道是古今无二的,约翰正是从这个超时空的角度来看待基督的。

为此,前两节经文强调道在太初就早已存在,道与神同在,道又与神平等,这是从道之本质来看的。接着,从道之作为来看,道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在道成肉身之后才产生的,受造界从一开始就是籍着他造的,这是神的创造。而且生命就在他的里头,凡有气息的都因他而存活,这是神的护理。特别的,这生命是人的智慧之源头,是人所本应有的形象、样式的根源,是人的生命之道。

然而,“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请注意,若用英文来说,前半句是一般现在时,后半句一般翻译为现在完成时。光一直照在黑暗里,而黑暗仍然没有接受光。对于这生命之光,人们如同瞎子,一代又一代。人从神的形象中堕落,生活在死阴的黑暗之中,但其良知并未完全泯灭,因仍有光照在此黑暗之中。此处所指的是神的原则性的护理,即普遍恩典,是神对世界秩序的护理。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重生是特殊恩典,是神对世界的再创造。人既然凭本性根本不会来就光,所以若没有圣灵的更新就不可能出黑暗入奇妙光明。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这个主题在之后的章节中会以各种形式出现,而此处是高度概括。正因如此,世界才是当定罪的,从创世纪到基督再来,定他们的罪正在于此。

6-9节初看貌似是讲施洗约翰对基督的见证,其实却是施洗约翰对光的见证。基督当然是光道成肉身,但在道成肉身之前光已经照在黑暗里了,而施洗约翰所见证的正是这光。当然,其晚期事工转到直接见证道成肉身之后的光,施洗约翰是道成肉身前后的真理之光的见证者,作为桥梁他见证了两个时代的一致性。圣经用“光”来体现这个一致性,父做事从古到今,子也是如此。

9) The true light, which enlightens everyone, was coming into the world.

第九节和合本翻译的不好,吕氏要准确些:“那真的光、那照亮万人的光、当时正在世界上来呢。”本节的重点并非是真光与假光的对比,也并非强调他照亮万人,这些是对光的修饰,句子的重心在于说这真光“正在世界上来呢”。因此,“那真的光”是为表明所说的乃是众光之光,而“那照亮万人的光”是为表明所说的是“那照在黑暗里”的光,因为人的良知并未完全泯灭。这光虽然一直照在世界,然而此时却“正在世界上来呢”,是的,基督的道成肉身使真光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更加耀眼的照在世界。从伊甸园开始,此光越来越明亮,直到在伯利恒绽放。

第10、11两节更为具体的讲“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其中第10节侧重世界的普遍情况,而第11节则聚焦于教会。他所创造的世界不接受他,他所分别为圣的教会也是这样。无疑耶稣基督所受的正是这样,但这也同样适用于古今中外,所以圣经用“光”这个词。

第12、13两节讲了一个普遍原则,即凡是接受这光的就可成为神的儿女。这可以说是福音的核心。10-13节合起来构成了约翰福音的主题,而这也是新旧约的一致原则。

然而既然黑暗不接受光,这些人又为什么会接受光呢?13节给出了答案,同时启明了救恩的本质。这些人 who were born not of blood, 即这与血缘无关,人并不能单因为祖辈的圣洁而使自己活在光中; nor the will of  flesh, 即人凭自己的属血气的本能并不会就光;nor of the will of man, 这或者是重复前文,但我也很乐意认为这是特指人并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使他人接受真光。这些人是从神生的,这在之后重生的教义里面会有更具体的论述。

这些人接受真光,以此表明他们是从神而生的。因为他们是从神而生的,所以他们才会接受真光。

第十四节开始讲光来到世界的巅峰,即道成肉身。

14) And the Word became flesh and dwelt among us, and we have seen his glory, glory as of the only Son from the Father, full of grace and truth.

首先要注意的一点,是道“成了”肉身,而不是道“进入”肉身。肉身所指的也并非仅仅是身体,而是包括人性的身体与灵魂。我们常用“肉体”来指代“属血气”,而属血气却不单单是指身体属血气,也更是指灵魂属血气。属血气是人堕落的结果,这里的肉身所说的却不是属血气,而是指由亚当而出的族类。道乃是太初就与神同在的,但此时却成为了有人的身体和灵魂的人子。既然连重生我们都不能完全明白,基督的道成肉身就更是不可言说的奥秘了。

然而,道成肉身却不是道之隐藏,反而是道之彰显,是光来到世界。在基督身上真道得以最大程度的展现,基督就是那道。这是上帝的最清晰的启示。诚然,基督在地上也有限制自己的神性,但神性却是更加的彰显出来,见到子就如同见到父,若子彰显不出神性又如何如同见到神性的父呢?人是受造之物,人的知识、智慧也是受造之物,所以人对神性的认识本身就是依附于受造之物的,而基督的道成肉身则是神之荣耀在世界上的最高形式,是知识、智慧的完全。

道来到世界,这本身就是道的显现,从这种意义上是面向整个世界的,也是整个世界都无可推诿的。但道又特别的向一些人显现,他住在我们中间,即使徒中间。所以使徒就成为了基督的见证。我们既然见过他的荣光,就知道这正是那神的独子的荣光,充满恩典和真理,他正是弥赛亚。施洗约翰的见证也是这样(15)。

16) And from his fullness we have all received, grace upon grace.17) For the law was given through Moses; grace and truth came through Jesus Christ.

紧接着十四节,十六节讲到使徒们从基督领受了充充满满的救恩。这么说是为表明基督正是恩典的源头。为了强调此点,十七节中约翰把摩西与基督对比,指出基督是所有恩典的最终源头。摩西律法虽然并非不含有恩典,但这些恩典确是由基督而来的,律法需要建立在恩典的基础上才能成为祝福。从恩典而言,基督当然远远的超越了摩西律法。这样,基督的降世意味着比摩西时代更大的恩典。

18) No one has ever seen God; the only God, who is at the Father’s side, he has made him known.

在十七节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约翰把恩典与真理联系在了一起。若说恩典是神的作为,则真理是对神的知识。人本来是与神隔绝的,但基督,与神相同的独子,却是在父的右边的。所以基督是传递上帝恩典的唯一中介,也是传递上帝真理的唯一中介。律法即见证了恩典又见证了真理,但基督却是恩典与真理的源头、载体和渠道。神一切的美善都居住在他里面,只有通过他才能获得神的恩典与真理。

至此约翰清楚阐明了基督的神性,也指明了基督与恩典的关系。虽然基督的人性是不可忽略的,但我们也看到基督的神性更是有着核心意义。

之后约翰开始转到对施洗约翰的记载。

关于施洗约翰记载最为详细的要数路加福音,3:3写道“他就来到约但河一带地方,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从约翰早期的事工可以看到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宣讲摩西律法,他正是以此预备主的道路。基督道成肉身也是律法道成肉身,也正是先前照在黑暗中的那真光道成肉身。正如同历代先知们一样,施洗约翰为神的道做见证,所不同的是,他后期事工中直接见证了道成肉身之后的上帝之道。但既然道并没有不同,则历代先知所见证的都没有不同了。无论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真理之光就是基督。

我们也许太低估了施洗约翰的事工,从有限的圣经记载来看,约翰给以色列带来了很大的震动,只是之后基督的事工掩盖了他而已。若没有这种对比,约翰算的上是一个大有能力的先知,甚至整个以色列都来受他的洗。约翰的洗是一件非凡的事,并不是以色列的惯例。法利赛人责问他“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可见,在当时人们的观念里面,施洗和那几位特殊人物是联系在一起的。神差派使者施赦罪之洗,这代表着神悦纳人的禧年。也正是因为施洗约翰的巨大影响力,约翰福音不得不强调“他不是那光”。

我们仍然要问,人们为什么以施洗约翰为先知呢?施洗并不能使他成为先知,相反,先知的身份受认可之后施洗才成为了施洗。与基督不同,约翰似乎并没有大行神迹,他纯粹是靠讲道来表明自己的先知身份。正因为他见证的是摩西律法,所以人们才以他为先知,进而受他的洗。约翰正是以在律法上所树立起来的威望来见证道成肉身的基督,上帝这样安排是为以色列的益处,好使他们相信。

施洗约翰的事工早于基督,基督因施洗约翰而显明给以色列,新的七日创造是以施洗约翰的事工开始的。

第二日(29-34)主要是讲施洗约翰对基督的直接的见证,他先前虽然也与诸先知一样预言过基督,但直接的见证却是从此开始的。我们要注意施洗约翰代表着律法与先知,他的直接见证是有着重要的神学意义的。而基督在地上的事工也正是由此开始的。

施洗约翰对基督的见证是什么呢?“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请注意,基督并非是羔羊,而是神的羔羊,这是与旧约献祭相关的,而“除去世人罪孽的”正是对此的最好诠释。换句话说,基督是那唯一的赎罪祭,施洗约翰见证的正是这一点。假先知会在这一点上大做文章,把此羔羊和温柔顺服之类联系在一起,进而把主耶稣污蔑成一个没有阳刚之气的阉人。诚然,基督对父神是顺服的,对罪人也不缺乏怜悯,但基督对人却是不顺服的,一点也不像羊。反而我们是他的羊,对属他的人而言他是个好牧人。其实施洗约翰所用的却是旧约术语,在以色列语境下人们是心领神会的。正如同亚伯拉罕献以撒时一样,“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施洗约翰强调基督是神所差来的赦罪者,能除去人的罪,从而进入神的国。这正是弥赛亚的含义。

32) And John bore witness: “I saw the Spirit descend from heaven like a dove, and it remained **on him.33) I myself did not know him, but he who sent me to baptize with water said to me, ‘He on whom you see **the Spirit descend and remain, this is he who baptizes with the Holy Spirit.’34) And I have seen and have borne witness that this is the Son of God.”

圣灵降在基督身上,不要直观的理解为基督受了圣灵的洗。这是神以施洗约翰来见证神无限量的赐圣灵给基督,或者说基督是神以圣灵所膏的,这是与能力、职分有关的。基督并非受了圣灵的洗,相反,基督是以圣灵来为别人施洗的施洗者,也即基督是赐人重生的生命之主。这无疑是与神性相关的事,所以施洗约翰会进而见证基督是上帝之子。

第三日(35-42)讲两个施洗约翰的门徒因为他的见证而跟随了基督,这又是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代表着旧约、施洗约翰、基督三者之间的关系。彼得随后也来了,彼得的意义我们在使徒行传中说过了。

第四日(43-51),首先是基督对腓力的呼召,在约翰福音里这是主耶稣第一次呼召门徒跟随他,而地点则由伯大尼开始转向加利利。而腓力又去找拿但业,把耶稣讲成“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这其实正是施洗约翰及其门徒所共同见证的,但腓力却似乎不是施洗约翰的门徒。

拿但业的归信进一步拓展了基督门徒的范围。基督一见拿但业就通过双关语把他与“真以色列”联系起来,之后又以称为以色列的雅各所梦到的天梯来描述那“更大的事”。

由此可见,前四日有一个递进的关系,基督的事工是面对整个以色列的,是以律法和先知为基础的,又是通过使徒来传递的。

七日的结束是一个婚宴,在这里基督和他的门徒受到邀请,洁净仪式的缸里的水变成了上好的美酒,道在人间,以马内利。

这是第七日的安息。